服务电话
网站动态
律师文集

诈骗犯罪辩护实务(一)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6-03 17:36

作者:黄四群律师

1

最近办了几起平台交友诈骗的案件,一个感触是同在一个城区,办案单位的搞法却各异,如一家县级检察院要求所有聊手退赔全部涉案资金才肯取保候审,另一家区级检察院只要退还非法获利即可取保候审,还有一家检察院不要求你退赔也不放人,怎么沟通都不行,一直羁押,一切等法院裁夺,这么搞是否合适,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对于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以按照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其退赔义务,上面全退的搞法是没有道理的。另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退赃退赔是考量悔罪表现的行为之一,但是不能因为案情重大,被害人的损失未得到补偿而变相要求全部退赔,拖而不决也是不合适的。

2

大家知道,诈骗五十万判十年,合同诈骗二百万才判十年,那么触犯了诈骗罪,怎么让诈骗罪变成合同诈骗罪,从而减轻刑罚?如果你们之间的行为具有合同属性,不管这个合同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只要发生在收取预付款后没有依约用于约定事项并隐瞒,将款项用于违法和高风险投资等无法返还的去处行为人的行为发生生产经营领域,侵犯了国家合同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论处。比如一位车行老板,委托好友在深圳购买豪车,好友将车款90余万元挪作他用,显然,这里的委托就属于合同,应当按合同诈骗处理,这样他就判不了十年。

3

许多诈骗案件发生在熟人之间,诈骗金额都非常巨大,数额小往往不会演化成诈骗。比如你的行为存在虚构事实,让他人拿钱来投资,收钱后又没有用于约定事项,而是用于赌博、还债和高风险投资等,后面无钱归还,且数额巨大,你的行为就有诈骗嫌疑了,你尽可能在立案之前归还,不要等到立案,因为从立案这一刻开始确认你没有偿还能力以及你的诈骗金额。立案前,支付的利息,本金未归还可折抵本金立案后,你再归还只能算作退赃了。

4

什么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你欺骗别人投资,实际用于偿还债务、赌博、挥霍,后来无钱归还,一直拖欠,被害人报警,你被网上追逃,被迫投案,投案时你辩称不是诈骗,双方打了借条,是借贷关系,后面你没有被认定为自首。这里有一些教训,我认为行为人讲述案情的时候如实陈述事实即可,哪些方面有假的就讲假的。不要轻易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是诈骗,是不是诈骗不是你所考虑的,因为你不是法律从业者,界限你分不清楚,很容易会被认为是在否认事实。我们知道诈骗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诈骗,不是后来打张借条就能掩盖了的。所以自首的时候,要注意了。

5

向他人提供电话卡,可能构成帮信罪,因为你不知对方用你的电话卡具体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但是如果你还为诈骗分子提供通话帮助就可能构成诈骗了。比如你在“蝙蝠”上联系了一个上家,按照他的指导,购买了两部手机,每部手机上都装上家推荐的软件,一部手机插入一张收购的电话卡,另外一部手机不插卡,然后再用音频对录线把两部手机连接起来,上家就可以拨打诈骗电话了。我们可以从认知能力、行为次数、提供帮助的时间和方式来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实践中,往往会认为这是诈骗预备行为中的重要环节,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大家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以身犯险,否则后果很严重,因为电信诈骗处罚很重。

6

   在婚恋市场上,女性很注重男性的经济实力,这就给一些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很多人拉虎皮扯大旗,冒充亿万富翁,其实负债累累。我们来看一个案例,聂某与名被害人网络结识,均以恋爱、结婚为幌子,且同期与多名被害人保持恋爱关系,将自身包装成投资大工程、能赚钱的企业老板;在被害人对其产生信赖关系后,以工程资金周转、垫付工人工资等为由陆续骗取被害人几万元至几千元不等借款,所骗借款全部用于借新债还旧债、个人生活开销等;在被害人多次催讨借款过程中,聂某通过编造发包方相关工程款结算进度慢,以及自己公司对公账户有大额存款难以转出、名下有房产可抵押贷款归还欠款、准备投资新的更大的工程项目等各种理由搪塞。综合分析,行为人以谈恋爱、结婚为幌子而博取被害人信任后,以工程资金周转等为由骗取被害人借款,不能按期偿还时虚构偿还能力、用以继续骗取借款,隐瞒绝大部分借款真实去向,其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的主观目的明显,构成诈骗罪所以说,婚恋中的女性要擦亮眼睛,辨别真相。

   7

涉嫌诈骗,不管是公司股东,还是法定代表人,还是要看其行为。如果其本人没有参与实施诈骗行为,就不能因为公司诈骗牵扯到本人,随意将其认定为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

8

一些人遭遇到了刷单诈骗,自己先出资购买商品,然后由商家返款获利,后商家避而不见,携款潜逃,这样被坑的被害人肯定不止一人,请问这是诈骗吗,或者说它不一定是诈骗?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运作模式。行为人往往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通过网络向不特定对象以刷单高额返佣为由公开宣传,其行为具有吸收资金的性质,符合非法集资犯罪的构成。其次,要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如果行为人谎称通过刷单提高店铺等级和排名,实为集资,隐瞒募集资金的目的,且隐瞒实际经营状况及无力偿还高额佣金的事实,使被害人错误相信并支付刷单的资金,显系使用诈骗手段进行集资。但是如果行为人具有支付本息的可能性,可以不认定为集资诈骗罪,而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以说不是所有刷单诈骗都是普通的诈骗犯罪,即使构成也可以按照集资诈骗论处,同等金额下,处罚要比诈骗罪轻一些。

  9

  今天我们来说说借贷型诈骗的问题,所有的诈骗犯罪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将他人钱财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那么在以借为名行为中,怎么样让借款人的行为构成诈骗呢?我提供一种行为模式,首先,行为人本身没有经济来源、对外负有大量债务的情况下,编造各种理由向他人“借款”。其次行为人所称的证明其偿还能力的事务根本不存在再次行为人为达到“借”到钱的目的,存在大幅提高借款金额和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最后,在被害人催款时以各种理由拖延,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上述事实足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向他人借款,其行为属于以借为名的诈骗,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10

  其实在诈骗案件里,有很多感触,一些数额巨大,甚至接近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都能判处缓刑了,那当然是有情节的,如退赔退赃,取得谅解,自首等,其实就是拿情节在说动法院,案件系熟人作案,行为人有幼儿需要抚养,父女相依为命,案后的表现等,还有所骗取的财物已得以回转,损害的社会关系已得以修复。如果取得检察官的支持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