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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刑事案件?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8-13 16:02

文|黄四群律师


       昨天在看守所待了一天。早上早早地过去,计划一个上午会见完。只是不知不觉到了11点半,当事人提醒我,他们开饭的时间到了。心想晚一点没关系,我不是也没吃吗,继续向他核实案情。十分钟过去,我们的谈话被终止,提押人员不容说径直将当事人带走了。临别时我不得不重点向他提醒一些注意事项。

       这是一个涉嫌敲诈勒索的碰瓷团伙案件,成员集中来源于湖南某自治县,四十余人,案涉金额数百万。公安机关起初以诈骗罪立案,以涉黑涉恶报备,律师会见要经过司法局备案才被允许。案件经过三个月的侦查,以敲诈勒索罪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我查阅案卷,认为此案不构成敲诈勒索,应是诈骗:被害人因为实线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被追尾,继而被交警定了责任,才“自愿”向被告人赔偿修车费。不是因遭到了言语威胁或恐吓,才被迫交付钱财。虽部分被害人对车辆被追尾有被碰瓷的怀疑,但仅仅只是怀疑,心里并没有产生确信。不像那种拦车碰瓷的情形,会让人容易看清真相,联想到讹诈。这里让被害人乖乖掏钱,交警的事故认定无形中起到了助攻的作用。当然,这都是作为被欺骗的组成部分。诚然,本案的每一起犯罪都是团伙作案,几名男性被告人站在一起,无形中给形单影只的被害人造成了心理压力,但被告人毕竟并没有暴力和言语威胁。形如“你如果不赔钱,我们只能报保险,保险公司接下来会向你代为追偿”,只是在传达一种法律认识,算不上威胁,被害人也不会因为你给他传达这些,心里就会产生恐惧,主动将钱送给你。主要还是因为交警定了责任,被害人心里的负疚感和责任意识,促使他去赔付对方的损失。那么,我们之所以这么去辩护,是因为敲诈勒索罪涉及到暴力、威胁和恶势力的认定,处罚要比诈骗罪重,另一方面我们也是还原事实本身。

      从看守所出来,我感觉言犹未尽,仿佛一件事没有做完。本案涉案人数多,作案次数多,还跨省,每一起犯罪都需要核对证据。核实每个人的言词,转账记录,赃款如何分配,谁是主谋,作用是否能够区分,如何为他减轻罪责,我都要一一分析。虽然临别时大体给当事人交代了,但还是想听听他本人的想法。虽然他的一些想法有些可能不切实际。走到大门的时候,我给他充了一些钱,向家属传达了会见的情况。而中午我就坐在接待室休息,等待着看守所上班。

      下午到了上班时间,第一个赶到看守所前台办手续,与被告人会面。五分钟过去,被告人在我面前坐定,我们交谈起来。这时他把关心的问题说了出来:我能判多久?能不能缓刑?我可以出钱。能判多久,侵财犯罪一般以数额论,同时考虑其他情节,有相应的量刑档次。我只能给他提供一个区间。我要做的是给他减少数额,减化犯罪作用,找到并制造减轻罪责的情节。实际上这是在做鸡蛋里挑骨头并烹饪的工作。接着我们又聊到了退赔退赃的问题。如退赔的时机和数额。至于缓刑,我让他断掉念想。缓刑不适用他这种被视为认罪态度不好、多次作案,并被怀疑有掩饰和隐瞒的人。其实,我办刑事案件被问及最多的问题是:能不能不坐牢,你有多大的把握?问多了,心里就来火,就想质问来人:法院是谁家开的?你想缓刑就缓刑,想不坐牢就不坐牢。实际上,缓刑考虑的因素很多,如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处三年以下的刑期……像犯罪次数动辄十几起、二十多起的案件,可以说是以此为业,怎么判缓刑呢?以我十多年的刑事办案经验来说,缓刑从来不是想得就能得到的。比如你在取保候审时多次违规外出,有多次作案经历,犯案数额相对较大,所作所为涉及司法机关,难以让人认同的,你的社区矫正报告没有获得通过的……等等不一而足。这里我可以举出一连串的例子来说明。我想说的是,有时不是你认罪认罚,退赔退赃,获得谅解就能获得缓刑,不然要那么多监狱干什么。最近我看到一些法律主播接受刑事咨询时,只是简单问询了咨询者几句,就给人家画出缓刑的大饼,甚至动辄不起诉,纯粹是吹牛不上税。实际上,面对频发的日新月异的新型犯罪,司法机关的法网从来都是常抓不懈,疏而不漏的。每一个案件的好结果都不是三两句话就能得来的。都需花费大把力气,争取而来的。那种随意给人画饼的人实际上是缺乏责任感和道德的,大都是基于谋财而刻意为之。下午,两小时的谈话时间过去得很快,我将对案件的所有论证和分析全部交给了当事人。交代了注意事项。因案情复杂,让他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这段时间比较艰难,我将陪他一起度过。

      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夕阳已西下,烈度却一点都不减。车里已是火桶。我坐上火桶,奔进了回城的车流。回到家准备洗洗汗津津的身体,看守所打来电话,让我去拿执业证,说是我走的时候忘记拿了。我猛然醒悟,去前台通知还押,他们让我在会见室看着当事人。我回去嘱托当事人时,又聊了起来。他被带走时,我也径直走了,竟忘记向前台索要证件了。再拿回来只有等到下周了。观众朋友,这是一次常见的律师会见,是我面对四千多页的案卷材料,辛苦半月来,梳理出关于当事人涉案的所有点滴而进行一次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是向当事人核实案情,并解决他的疑问,为下一步的事项达成共识。接下来的日子,我都要带着任务和使命参与到每一次的会见中去,直到案件尘埃落定,当事人不留遗憾地案结事了,开始新的人生。法律服务工作不是简单地罗列法条,它需要一份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很多人会说,律师就不该为坏人说话。这句话是非常片面的。不是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吗,你可以说他罪恶滔天,但是你要给自己看清真相的机会,给别人说话的基本权利。人性本善,大部分犯罪人都不具有犯罪的因子,只是因为一时之念,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做了错事,都将为此付出代价。作为律师,只是让事情回到本来的样子。所谓好与坏,善与恶,都是相对的。我们只要坚守规则,合理利用规则,爱那份职业初心和所爱的人就无愧于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