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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重庆男子摔亡幼子女案”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14 16:07

作者:黄四群律师


      今日看到一行“重庆姐弟坠亡案,杀子父亲连写三封信求原谅”的新闻标题,勾起了我对此案的模糊记忆,于是点击一窥究竟。2019年11月2日下午3时30分许,居住在重庆市南岸区锦江华府4单元15楼的雪雪(殁年2岁)、洋洋(殁年1岁)坠楼身亡。经重庆南岸区警方侦查,该起坠楼事件系人为,凶手为幼童94年出生的父亲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

      重庆五中院审理查明,张波与叶诚尘两人为达到结婚目的,让张波将女儿(当时由生母陈美霖抚养)接到家中,以便将两小孩一起杀死。在共同犯罪中,张波参与共谋,亲自动手实施。叶诚尘积极追求两幼儿的死亡,给张波限定作案时限。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孩子为由,催促张波杀死小孩,在张犹豫不决时,再次以家人不同意两人在一起、分手、不见面等相威胁,促使张波实施杀人行为。2021年12月28日上午,重庆五中院宣判,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对此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和挑战人伦底线的犯罪,依法均应严惩。以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此案二审暂未开庭。

      2023年1月,张波接连给陈美霖写了三封信,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请求原谅。陈美霖回信称如果你和叶诚尘需要赎罪,就坦然接受一审判决,静静地死去。看完此案,我想起了一桩未成年的犯罪案例,说的是网瘾少年为了上网入室盗窃,窃得500多元现金和一包芙蓉王香烟,准备离开时事主推门而入。少年不知所措,见到对方是位老太太,餐桌上躺着一把西瓜刀,他抓起刀朝老太太砍去……这本是一起处罚低微的治安案件,但在应激状态下,少年选择了后果极其严重的人命官司。他既没有认错,归还物品,也没有逃跑,事后不认账,而是选择了杀人。因为死人不会到学校、公安局去告发,家长不会介入,没人给他贴上“小偷”标签。他选择了一条高风险、低收益的路径。按常理,并非所有未成年人面对此境时,都会不留余地。但案例里的少年却采取决绝的暴力解决问题,说明他是一个具有冒险性的人,也相信这样做不会被发现。那么放到张波案中,张波处理问题简单化、幼稚化,也自信把孩子从楼上摔下来,就如高空抛物一般,无人发现。即使发现了也找不到元凶。以自己的“悲情表演”骗过了小区居民和警察。可是警察在现场勘查的时候发现了疑点,于是“纸包不住火”。孩子不是物品,能够追根溯源,对号入座,虽是活物,也无法跳出窗。形如树杈鸟巢里的幼崽让它落地,也要一根竹杆。

       与女友结婚的诱惑实在太大,如网瘾少年的网瘾撩拨着张波,让张波无法拒绝。但是这里不属于刑法的激情犯罪(张波有充足的时间来延缓所受到的刺激)。应当说,张波没有责任意识和同理心,孩子只是他的束缚,他一心只想从中解脱。他缺乏爱的能力,再去成家也是枉然。一审法院判决张波和叶诚尘死刑,符合“以命抵命”的朴素观念,是一种同态复仇的现代延续。通观许多凶杀案,特别是亲人间发生的此类案件,一般情况下法院量刑时还是会有所宽宥,但是对一些作案手段残忍,行为人主观恶性大,民愤较大的,一般不会考虑。如上海两起杀妻案,即使当事人有自首情节,也未获得轻判。对于张波这种违背人伦道德的凶杀案件,获得小孩母亲的谅解是极其困难的。但对张波来说,这是一根救命的稻草,又是必须要去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