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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四群律师担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焦某为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25 20:21
黄四群律师担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焦某为的辩护律师
      【按语】前些时候聂树斌案被平反,多年来得益于姐姐和父母二十年如一日的坚持申诉,其姐姐的坚守致其至今未嫁,双亲年过七十,已是耄耋之年,普通刑事案件虽没有这般慈悲,但背后同样有为犯罪之人提心吊胆、忧虑重重的人,这个人或是妻子、姐妹、兄弟、父母,犯罪人深陷囹圄时,除了反思自己的过错之外,还有必要将这份亲情铭记心头,以便珍视,不得轻易试险。因为这时候你什么都没有了,唯有亲情。
      【正文】小李是一位年轻貌美的母亲,小孩二岁,丈夫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羁押在看守所已经半年,原本宽裕的家庭,可以供养自己和小孩,如今家中顶梁柱不在身边,不得不参与工作赚取生活费,除此之外,每天还要面对投资户的爆炸催收电话,想死的心都有。
        2012年,益阳人周某辉因生意上的经营需要资金,与焦某为约定由焦占三成的干股成立湖南宇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焦某为担任总经理,2012年11月份公司正式营业,主要以吸收投资户的资金为业,并给予投资户不等的收益,截止2015年案发,共计吸收资金达1.2亿元。
        据焦某为述,其正式在公司任职的时间段为2013年1月至当年7月份,其在公司虽名为总经理,但并无实权,实际为法人周某辉打工,所谓的收益就是口头上的承诺,工作期间并未发放分文工资,更无分成,其平常并未对公司参与管理,只是代签财务报账。
        经与黄四群律师交谈,焦某为的弟弟聘请黄律师为其兄的辩护律师,黄律师将从焦某为有无为周某辉提供帮助的犯罪故意,以及其职责内容是否切实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实行行为,如经验证构成犯罪,黄律师将从自首、从犯为焦某为辩护。
       鉴于当事人案件重大复杂、伴随其他情况,黄律师将隐去承办单位和相关情节,以便规避相关风险。
      【承办感言】写出上面那段话时,此案在我手中办理时间近一月,案件尚在补充侦查中,我除了要照顾安慰当事人、家属之外,还要着力地给他们提供应对之策,同时防范和规避风险。刑事律师从来就不是只管硬生生法律,还有倾听故事、讲好故事,确保每个故事都有一个不算太坏的结局,这也是我孜孜不倦、不懈追求的执业目的。
——黄四群律师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