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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里的小家比“宝?马”更值得关注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20 18:56
刑事案件里的小家比“宝?马”更值得关注
文|黄四群律师
   “王宝强、马蓉”事件过去了一些时日,其热度过于今年发生的法律事件。国民的参与度达到空前高涨,很多法律人将自己委身为王宝强的代理人,为王出谋划策,并就网络搜索的马蓉出轨证据进行评析,为王宝强打抱不平。笔者看过之后,实在觉得有些人实在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人家离婚自有法院公断,你真是不闲事多!作为法律人,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是基本原则,以网上爆发的艳照、开房记录去说明问题,其实是很不严谨的。首先这些材料(这里只能称为材料,作为证据还需要证据资格)是无法获取的,没有那个酒店、宾馆可以让你调取他人的开房记录,让你拍裸照那更是不可能。其次,即使获得这些材料,其来源由于无法说明,或者因不合法也会被毙。再者说人家职务侵占,什么是职务侵占?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才叫职务侵占。首先要担任公司职务,再非法占有公司财产,如果公司本身就是王宝强一人股东,或者夫妻二人均为股东,加之两人系夫妻,利用公司钱财做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情是很容易形成公司与个人人格混同,这哪里会存在职务侵占?现在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有人就说没有告王宝强诽谤说明马蓉跟宋出轨是真的,这是一种非黑即白的荒唐逻辑。再者,如果不是网络水军的“添油加醋”,那个妻子会觉得权利过剩去告自己的老公侵犯自己名誉,即使这个人是逼自己出轨的老公,在这个“人要脸树要皮”的社会,即使获得胜算又有什么可以挽回的。
是些什么缘由让一些媒体连续推送这种毫无养分的文章,只是因为可以博你眼球。是的,只因为人家是王宝强,是万众瞩目的明星。如果一个普通的人咨询你离婚的事情,问你对离婚的事情是否专业的时候,你一定会非常鄙视他,因为世间的法律关系没有比这更清楚简单的了。但与你接触的人他咨询你的第一问题可能就是离婚的法律知识时,你只有硬着头皮去解答了。“宝马”事件就是普通家庭遇到问题的一个,只因为王宝强不可忍受(放在谁家谁都不可忍受),将自己放在聚光灯下,让国民来洗刷,其实国民洗洗刷刷都去“睡”了,都去追思保卫那不太安全的“安全感”,即使这份“不安全”真切的来临也绝不会将自己挂在网上被侃。
当我们从“宝马”事件走出,我们会清楚知道我们的家庭需要我们去呵护,事件没有对错,万千的家庭都爱把离婚挂在嘴边,最终迈出那一步的少之又少,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个缺乏安全感的年代,需要去追逐那份属于自己的“安全”。
看看看守所那成群结队送钱送物的人们,三五成群的无不是老婆、孩子、父母,他们惆怅的表情、无助的眼神,只要你在看守所驻足就可以感知,难道这帮妇孺不比“宝马”更值得关注和搭救?笔者办理的刑事案件,不是老婆给老公委托,就是父母为子女、兄长姐姐为弟妹委托,这份真情值得我们法律人去欣赏和付出,也值得我们每个当事人去珍藏,因为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都是冥冥之中的缘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