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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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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感悟|该如何电话咨询刑事案件?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18 23:22
- 文/黄四群律师当你看到这则标题,可能是怀着很多疑惑,不禁要问咨询案件还有什么技术吗?电话一打直接问就是了。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就简单了,此文也就没有写就的必要。因为这就好比你未到医院去,电话询问医生自己得了什么病能给我治好吗一样。
刑事案件的电话咨询出现的问题,我结合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说一说。
一、咨询者的认知
咨询者毫无疑问是遇到了法律问题或事件,需要律师帮忙解答。但作为买者和卖者的关系,双方间存在天然的不信任。但就法律问题,我相信一个律师是很乐于去解答的,因为这就是他出卖的东西,是他以前学习过的东西(但是深层次的东西需要进一步感知)。作为咨询者应该能够感知得到真切与否,千万不要怀着“别样”(如只是为了套话)的心态,这样会让解答者感觉到咨询者心里黑暗,让解答者心里不痛快。在此,我谈谈我接受少数女性咨询者咨询后的一些感受:交谈没两句就直接询价,不说全实情但喜欢多问,电话时间拉长,讲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如问会不会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些足以说明女性咨询者很在乎律师费的多少,生活阅历浅,谨慎但过分小心,不轻易相信律师。这些都是认知不足的表现。我认为咨询律师应该以诚相待,这样律师才会这样待你。
二、律师的解答出发点
律师是靠当事人养着的,出卖的是专业法律服务。普通商品吸引客户的购买主要在于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物美价廉且提供超值的售后服务是客户的首选。但法律服务与此是有别的,一个律师的精力是有限的,能力也是有别的,不可能像生产线一般流水作业。法律服务跟律师的专业能力、经验密不可分,不可能做到与商品服务一样。
那么律师作为天然的卖方,在解答咨询者的问题时出发点和心态又是什么样的呢?我看到一些律师很能接案子,但很少办案子,而会办案子的又不会接案子,为什么?(我在我的文章里讲过一个律师事务所招一帮业务员谈案子的事情)因为这样的律师很能掌握火候,给咨询者以巨大的希望和诱惑,而办案律师由于长年浸染业务,爱谈专业知识,而咨询者不喜欢听“拗口”的东西。
我认为解答律师在解答咨询者的法律问题时,需抱着一种救他人于危难的平常心态来解答,律师眼中不是光有钱,还要有菩萨心肠。
三、律师的感知
世间没有两片叶子是一模一样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刑事案件,没有一件案件与另一件案件是相同的。咨询者喜欢问这样的问题:您觉得该怎么判?会被判多久?其实这两句问话像极前面那句问医生的话。《刑法》有四百多个罪名,平日里大家普遍关注的只是常见罪名,而不常见罪名让律师立即适用,恐怕还需回忆回忆。因为人的记忆好比房间,经常来房间的容易记起,不经常来的肯定难以记起。再者,这个问题,也是难以准确回答的。我曾在执业初期询问法官案件该如何判,是这样被训斥:案子还没开庭,我怎么知道怎么判——这是在法官接触案件的基础上,出于法官的职业准则而作的表态。
作为律师,跟咨询者实话实说、如实讲述,清楚就清楚解答,不清楚就回答不记得,我认为这并不丢人。咨询者如果仅仅以此为理由认为律师不专业,这也是现实情况无可厚非,律师也有大脑空白的时候。这种情况,我告诫咨询者如果委托律师时,要找专业律师,因为专业律师即使脑袋空白,只要重新拾起记忆,以其经验和专业能力,法律适用问题会轻轻松松解决,最重要的是专业律师能帮助解决深层次的问题。
四、律师的专业表达能力
律师需要较好的表达能力,专业要求上往往限于法律服务上,也就是说在办案过程中,对司法机关能够清楚完整表达自己的观点。我认为这是律师核心能力的外在表现,其实作为司法机关只需要律师最精华的东西,辩护观点一二三讲明就可以了,不需要“和稀泥”。我认为一个罪名的刑事案件的主要辩护观点不会超过三个,将实务中能够让司法者“动心”的干货提炼出来就行了。我时常看到某些律师长篇大论的写作辩护词和上诉状,其实法官真的没时间听他讲,也没听进去,甚至都懒得听。但是当事人喜欢律师多讲,才让律师有此动力。平日里律师的讲话更多的是白话,其表达能力与法庭上肯定是不一样的,其所处的场合与其在办公室和法庭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切不可在电话中简单判断律师的此项能力。#p#分页标题#e#
电话咨询不能让咨询者感知律师的全部,作为聘请律师的考察前哨,需要咨询者多加留意律师的“其他”。真正考察律师的话,更多的需要当面洽谈,因为这样才能让“医生”把脉诊疗,“病人”全面感知,为自己问题寻找到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