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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徐某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37天内释放获获缓刑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5 09:16
【案情简介】 徐某某,伪造湖南某某假肢矫形鉴定中心印章及鉴定文书作为证据起诉致法院,被法院发现,由此案发。
【经辩护】37天内释放,后被判处缓刑。
【刑法条文】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93224e0102vzk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