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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吴亦凡案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26 18:17


文|黄四群


       今天我们来聊聊吴亦凡案。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吴亦凡案,以吴亦凡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我们来评一评,法院主要查明了两件事。第一件,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第二件,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我们先解释一下强奸罪。所谓强奸罪,就是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醉酒就是一种不知反抗的状态,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如果不是对方自愿,属于强奸。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属于加重情节,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吴亦凡涉及三人,判处十一年六个月符合刑法规定。

       另一个罪名是聚众淫乱罪。什么叫聚众淫乱,就是纠集三人以上的男女,自愿在一起性交或者进行性变态的行为。这里的男女,既可以是男性多人,也可以是女性多人。聚众淫乱罪一般处罚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的,对偶尔参加的或者虽有淫乱活动但未聚众进行的,不进行刑事处罚。吴亦凡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说明他是首要分子。这个罪名与前面强奸罪一个巨大的区别就是它的行为对象是自愿的,强奸罪的行为对象是非自愿。

      吴亦凡是加拿大人,针对外国人判刑要附加驱逐出境,也就是等他服完刑之后,会被公安机关驱逐出境,十年内不得入境。
         我们再来普及一下知识点。一个是数罪并罚。可能有人会问,吴亦凡因为强奸罪被判了十一年六个月,聚众淫乱罪判了一年十个月,为什么数罪并罚不是相加判十三年四个月,而是判了十三年。因为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数罪并罚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也就是应当在十一年六个月以上,十三年四个月以下选择一个刑期,这里给他执行十三年,符合规定。有人可能还会问,他怎么关了16个月才判,一般刑事案件要这么久吗?这里只能说明他的案件重大复杂,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侦查最长时间可达7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时间可达6个半月,法院一审最长时间可达17个月。吴亦凡被羁押总共16个月,符合规定。有人问,你这是怎么算的,有时间我们私下再聊,我给你好好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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